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坚持以人为本,向全社会提供更多免费或优惠的公共文化服务,让改革的成果惠及广大读者,我馆决定对借阅规定作如下改进: 一、原还书期限21天,现改为30天。 二、原图书续借1次,改为2次。 三、增加电话(2132978—8201、8205、8301)续借服务项目。 欢迎广大读者及家长多提宝贵意见。
丹东市少年儿童图书馆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